问题 | 持刀砍人与寻衅滋事罪有什么不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持刀砍人与寻衅滋事罪有什么不同 持刀伤人与寻衅滋事犯罪有何差异性 所谓的寻衅滋事罪,其本质上是行为人为寻求刺激或发泄情绪而故意挑起事端,从而对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社会秩序进行破坏,进而导致公共场所的秩序出现极度混乱的恶劣状况。此种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并非特定人群,其侵害的客体主要包括了我们的社会公共秩序以及他人的身心健康权益两个方面。 然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它的实质在于客观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其侵害的客体自然就是他人的生命权。在主观方面,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明确意图。因此,从定义、犯罪目的、侵害对象以及客体等多个角度来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持刀砍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持刀砍人一般情况下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而非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等行为。而持刀砍人通常是出于伤害或杀害他人的故意,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持刀砍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正当目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方式、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三、持刀伤人与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 持刀伤人,若仅从行为表现看,持刀只是伤害行为的工具手段。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关键区别在于主观故意方面,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确的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如果持刀伤人行为中,行为人确实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且造成了他人身体的伤害,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如果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误认对方为不法侵害而持刀反击等,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寻衅滋事罪指故意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侵害公共秩序和他人身心健康。而持刀伤人属于故意杀人罪,其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两者在定义、犯罪目的、侵害对象和客体上均有显著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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