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结婚证的婚姻离婚法及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无结婚证的婚姻离婚法及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未经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现实中以夫妇名义并肩生活的情况,并不构成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离婚之说。 然而,关于子女的抚育问题,双方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 未能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抚育费,而抚育费数额之多少可由双方进行充分、平等且郑重的商议后决定。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法院一般情况下会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抚育费金额。 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充分考虑到子女所需承担的教育费用、日常生活开支以及医疗费用等各类必要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无结婚证的婚姻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 首先,对于未取得结婚证书的情况,如若结婚证书遗失,当事人可依照相关规定首先办理结婚证补领手续,随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登记离婚或提起诉讼程序来终止婚姻关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提交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事宜的机构或另一方当事人常设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档案严谨检查后,若认定查证属实者,应为其颁发新的结婚证书。其次,关于未履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属于生活伴侣状态,并不涉及离婚问题,双方可以自主决定解除这一关系。如在生活伴侣期间,有关财产分配或子女监护权等方面出现争议难决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生活伴侣关系与婚姻关系有本质区别,例如在生活伴侣阶段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运营收益以及由继承、赠与等途径获取的合法收入,原则上都应归个人所有。另外,如双方在生活伴侣期购得共同财产或共同获得营业收入等方面存在分歧,若经调查确认为按份共有,便应参照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无法明确是否为按份共有抑或是共同共有,则将其视作按份共有,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视为平等享有。最后,针对尚未履行结婚登记却已构成事实婚姻的男女,同样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离婚纠纷。事实婚姻的形成需满足以下条件:一、男女双方必须在1994年2月1日前开始持续稳定的同居生活;二、双方需以夫妻之名履行义务;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已有结婚的实质要素。这里提到的实质要素指的是男女双方成立夫妻关系所需具备的一系列条件,其中具体内容包括:1、双方均需达到法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2、双方自愿缔结婚姻关系;3、彼此都非配偶并不是直属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无结婚证的婚姻财产怎么判 在法律视野之下,未经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且以父母身份共同居住并生活的行为并不被视为正式的婚姻关系存在。对于这些伴侣之间在共同生活阶段所积累的财产,我们无法直接将其划归为夫妻共同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处理。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又是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了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因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等。而共同财产则通常是指由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付出劳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购买的各类财产。如果双方在财产分配方面已经达成了共识,那么就应该按照他们的约定进行处理。然而,如果双方并无任何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那么我们就需要依据财产的来源、性质等多重因素,综合运用公平原则来确定每一项财产的最终归属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往往会考虑到双方的出资比例、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等多个方面。当面临财产价值难以准确衡量的情况时,可能还需要借助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总而言之,这类情况的处理方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法律婚姻,不存在离婚。但双方对子女抚育都有责任,未直接抚养方要付抚育费,数额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会考虑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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