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被告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被告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若成为被告,处理情况较为复杂。首先需明确原告诉求及案件涉及的具体事项。若与破产前债务或合同纠纷相关,被告应搜集证据,证明自身权益与责任。破产程序启动后,破产管理将代表公司参与诉讼,被告需与其保持沟通,掌握破产程序变化对诉讼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二、公司破产被告怎么赔偿 公司破产被诉,赔偿责任界定复杂。关键在于破产程序是否合规完成及清算彻底。赔偿视残余资产而定,扣除破产成本、债务、薪酬等优先债权后,若有余额方可用于普通债权人赔偿。资产不足时,被告可能无法获全赔或分文无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破产被告主体有哪些 当公司面临无法继续运营的状况,其可能面对的法定诉讼与纠纷的责任方主要涵盖了该企业实体本身及其所有者、高级管理层成员以及在经营过程中直接参与决策并承担责任的其他董事和监事职位的工作人员等关键角色和代表。在此情况下,若上述相关主体存在有违于现行法律规定或者严重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被视为诉讼的被告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当公司破产后成为被告,情况会相对复杂。首先需要明确被诉的具体事由和诉求。如果是与破产前的债务或合同纠纷相关,被告方应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身在该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公司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通常会代表公司参与诉讼。被告方应与破产管理人保持沟通,了解破产程序的进展和可能对诉讼产生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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