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辞职扣工资30%合法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试用期内辞职扣工资30%合法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去工作需扣除薪资的30%是毫无法律依据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员工有权在试用期内提前告知所在企业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雇主不得以该理由作为扣减员工薪资的借口。任何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实际的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薪酬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试用期内辞职发工资吗 在试用期间辞去职务,雇主理应依法支付薪酬福利。在这个阶段,劳动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因此他们享有得到对应劳动报酬的合法权力。雇主无权以任何理由拒绝此项支付。同时,试用期内的薪资待遇不允许低于用人单位同等待遇最低档工资或依照劳动合同规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也必须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内辞职是否需要赔偿金 在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并约定使用期限的试用期之内提出离职申请时,通常是无需负担赔偿金的责任的。试用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深入了解、逐渐适应彼此的重要阶段,如果劳动者认为所从事的工作并不符合自身的职业规划或能力要求,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向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其意愿,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承担任何额外的赔偿金等费用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辞职扣工资30%是不合法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