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认定要求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袭警罪认定要求是什么样的 侵犯执法警察的犯罪行为,其具体含义是施暴者采用暴力手段或是威吓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在职官员合法执行公务中,特别指向针对公安民警这一特定群体的违法行为。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符合上述定义时,需要考察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暴力特征或者威胁性质,同时也要确认这种行为是否明确针对正在履行职责的公安民警。除此之外,该种行为还须具有故意的性质,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对方为警察且正在执行公务,却依然实施了攻击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袭警罪认定构成条件是什么 袭警罪,即是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攻击的犯罪行径。据法律规定,其成立须满足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袭击者所针对的行为主体必须是正处于依法履行职责状态下的人民警察;也就是说,警方在进行执法行动时必须符合严格的程序和规范,任何滥用职权或违法行为都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采取了暴力袭击的手段,这种袭击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实现,如殴打、捆绑、禁闭等具有物理力量的方式。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明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却仍然故意实施暴力袭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袭警罪认定有何规定 侵扰警方公务罪系针对那些以暴力手段侵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执法人员这一特殊人群而设立的犯罪。对于侵扰警方公务罪的裁定,需要全面且深入地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实施行为的方式方法、暴力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合法性等多方面因素。在进行裁定时,最为关键的环节便是要准确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暴力侵扰”的定义。在此所提到的“暴力侵扰”应具备主动出击、具有攻击性的特点,并对警察人身安全造成了实质上的、紧迫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犯执法警察的犯罪行为指施暴者通过暴力或威吓,阻碍公安民警合法执行公务。判断时,需考虑行为是否具暴力或威胁性,是否针对执行公务的民警,以及行为人是否明知并故意为之。此行为严重损害执法权威,应受法律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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