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侵占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及将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未经合法途径据为己有的行为。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侵占罪的立案追究标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被侵占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才会触发司法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和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违法当事人需要坚持拒不归还所侵占之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立案后多少天抓人 在犯罪构成侵占罪之后,对相关人员进行拘押的适宜时间并未有确切的法律规定。究竟应当何时决定对相关人员实施拘禁,主要取决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案情与调查工作的实际进度。若犯罪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为避免接受法律制裁而采取逃跑或其他规避行为并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时,公安机关可能会迅速采取拘捕措施。然而,若案件错综复杂,需要进一步搜集证据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踪难以确定等情况出现时,拘禁时间便会相应地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侵占罪立案怎么撤销 侵占罪立案撤销需满足特定条件:证据不足、未犯罪、情节轻微可撤销。若受害人谅解并和解,且犯罪无重大危害,也可考虑撤销。最终撤销与否,由司法机构根据案情全面权衡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通常为:侵占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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