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写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上写违约金多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明确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借款合同中自行设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倘若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产生的损害赔偿,那么,根据有关当事人的申诉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利对其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违约金的数额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害赔偿的合理范畴,同样可以通过相关当事人的申诉请求,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酌情降低。因此,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记载的违约金数额,理应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的共识,且必须在实际损害赔偿的合理范围之内。 如若违约金的数额存在明显不当之处,当事人完全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条上写违约金可以吗 当事人享有约定违约金的法定权利。换言之,借条中载明违约金的条款自然合法可行,只要此等条款并非明显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之强硬规定即可。若约定的违约金份额能够精确反映实际损失范畴,或是符合合理原则的绿线区间,那么此类条款便具有实效性的法律效力。反之,若是违约金的份额过低,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相应要求予以提高;而当违约金的份额超出合理范围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利适度调低其金额。因此,在借条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做法是完全可行的,但必须确保违约金的数额公正合理,既不能过于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过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借条上写违约金法院算吗 借款协议中,双方可协商违约金金额。若该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当或更高,法院常予支持。这一规定保障了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了合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借款合同可约定违约金。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提高;若过高,可酌情降低。违约金数额应为双方协商共识,且合理反映实际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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