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能收到家属的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期间能收到家属的信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收到亲笔信件? 在被刑事拘留的期间内,当事人有权接受亲友的来信以及进行相互之间的通信联系,然而务必注意通信内容不得涉及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所有的信件都必须经过警方的严格审查和监管。在通常的情况下,被告人们会被拘留在当地看守所中,只有在经过办理该案的执法机构同意,并且通过了公安部门的批准之后,他们才能够与近亲属实现通信与面见交流。 另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做出决定对某起案件发起公诉的话,那么被扣押的被告人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以后,就具备了可以与自己委托的辩护人,或是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进行会面和通信的权利。《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二、刑事拘留期间能不能办取保候审 在刑事拘留期间,若能够满足如下条件之一,便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程序: a)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b)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加剧的情况; c)拥有严重疾病、无法其自身日常生活,身体状况允许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d)虽然已超过羁押期,但相关案件尚未结案,仍然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障诉讼进程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律师多久可以见面 在刑事拘留程序启动之后,律师只要持有经过认证的律师执业证书、出自合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证明以及由委托人签署的正式委托书,或者是得到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批准,便有权请求观察看守所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然而,对于可能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的事例,在事例的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若要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则必须获得侦查机关的许可。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事例,律师的会面行为并无任何限制,同时,在会面过程中,律师也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并且使律师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以便为嫌疑人提供更为精准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可与亲友通信,但信件需经警方审查,不涉及案情。通常拘留于当地看守所,需执法机构及公安部门批准,方可与近亲属通信或面见。若案件已提起公诉,被告人可与辩护人会面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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