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怎么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怎么计算 拘役期限自公安机关收到犯罪嫌疑人收押通知书之日起便开始进行计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的拘役时限设定为三个自然日。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提请上级部门审核批准,拘役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其中1到4个自然日为延长区间。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伙同他人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在司法程序中,其拘役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个自然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怎样通知家属 对于刑事拘留这一环节,我们通常会采用邮寄信件向相关家属进行通知。 首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除非在特定条件下(例如无法通知到有关人士或者应为涉嫌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严重犯罪活动),警察部门或检察机关都应该在被拘留者被羁押后的24个小时之内,将具体情况通知涉案人员的家人。 待上述可能影响追查工作的特殊情况消亡之后,警方需立即通报被拘留者家属关于其亲属的拘留事实及状况。 他们将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书面文件方式,向遭拘捕的人员以及其家属传达此项消息。 其次,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的拘留措施,主要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负责审理的情况,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如当现行犯罪行为发生或是疑似重大嫌疑人暴露之时,政府有权采取临时性手段来剥夺其人身自由,以协助调查取证工作。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拘留措施仅限于临时性的强制,并且在最长时间内不得超过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多少天律师可以见 在刑事事件中,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时,律师即有权进行会面。通常而言,未经批准即可开展此项工作。然而,对于可能涉及其国安和恐怖活动犯罪行为的事件,尽管在调查期间辩护律师接触在押罪犯也需获得侦查机构的许可。值得强调的是,律师在事件初期抓紧时间与罪犯建立联系,是保护他合法权益以及掌握事件详细信息的关键步骤。在此过程中,律师可为罪犯提供法律意见,获取事件更多内部信息,以便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拘役期限从公安机关正式接收犯罪嫌疑人的收押通知书那一刻起即开始计算。这意味着一旦公安机关收到相关通知,拘役的计时便即刻启动,无需等待其他额外程序或条件。这一规定确保了拘役时间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为司法流程提供了明确的时间参考,以便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准确掌握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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