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最好在第几天去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最好在第几天去 在申请取保候审方面,并无明确规定所需天数的具体标准。 总的来看,如犯罪嫌疑人已被正式羁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时间自然愈早愈为理想。 通常而言,在刑事调查活动中,倘若公安部门已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他们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天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相关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涉及多起犯罪行为或群体性犯罪以及跨区域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员,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若案件尚未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在此期间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成功获得批准的概率相对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申请取保候审无明确天数标准,尽早提出为佳。通常公安部门在拘留嫌疑人后,应在拘留结束前三天内提交逮捕申请。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延长至四天,重大案件可至三十天。未提交逮捕审查时,申请取保候审较易获得批准。 二、取保候审可以工作吗 被取保候审之人,只需能遵守各项管理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执法机构书面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属城市或乡村; (2)凡住址、工作场所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者,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个小时内向执法机构报备; (3)如遇传讯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4)不得通过任何手段影响证人出庭作证; (5)禁止销毁、篡改或制造虚假证据,以及实施串供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是否必须律师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的申请并不必然需要由律师代理进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等都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在处理取保候审事宜时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是因为律师对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具有深入了解,能够更为专业地准备申请材料,详细阐述取保候审的理由,从而提升申请获得批准的概率。 此外,律师还可以根据案情的具体特点,向当事人提供全面且精确的法律分析与建议。 因此,若您正面临与取保候审相关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申请取保候审无明确天数标准,尽早提出为佳。通常公安部门在拘留嫌疑人后,应在拘留结束前三天内提交逮捕申请。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延长至四天,重大案件可至三十天。未提交逮捕审查时,申请取保候审较易获得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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