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办理取保候审有什么规定 取保候审,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那些没有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更换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的一项制度。 这项制度旨在确保这些人员不逃脱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同时签署一份保证书,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召唤,并且不对他们进行拘留或暂缓拘留。 这种强制性措施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他们对社会造成危害。 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需更换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实行的一种制度,旨在确保其不逃避司法程序。通过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签署保证书,避免社会危害。适用于可能判轻刑、无社会危险性、特殊身体状况或羁押期限届满等情况。 二、办理取保候审是否还会被收监呢 在经过法院的全面且深入的审查之后,必定会进行相应的裁决。 因为,取保候审绝不是等同于最终无法判定为实刑,并免去收监之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亦确实存在其特定适用的法定要件,通常情况下仅对那些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方能启动这项措施。 因此,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更有可能避免了刑事责任的承担,同时也无需承受诸如缓刑、罚金等非实际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指已被拘留吗 在此,谨以奉告,取保候审实则为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罢了,却并非涉案者必定已经亲历过拘留之苦。 拘留乃是针对公安机构以及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己直接受理的事例之时,在调查阶段中若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可以对现行作恶者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 反观取保候审,其源自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运用其职权勒令罪行嫌疑人、被告人员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担保其不会对追究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起诉环节及审判进行回避甚至进行阻挠,同时保证其能够随时应讯出庭接受审理的一种强制措施。 如此说来,涉事者或许在尚未被拘留之际,便可直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处理方式;反之亦然,先遭拘留之后再由警方将其刑罚变更为取保候审之行。 总的来说,无论是处于何种情况之下,取保候审与是否已经遭受拘留之间并无必然的先后次序关联性。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需更换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实行的一种制度,旨在确保其不逃避司法程序。通过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签署保证书,避免社会危害。适用于可能判轻刑、无社会危险性、特殊身体状况或羁押期限届满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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