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怎么判 刑事拘留是否可以长达53天?具体的判决方式是怎样的? 是否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并不确定。刑拘乃是一项刑事调查的强制性措施,它与最终是否会由法院判定有罪并没有直接关联。通常来说,当犯罪嫌疑者遭受刑事拘留后,公安机构将会持续进行调查,倘若发现其实施行为并没有犯罪实证,便会即时解除对其的刑事拘留。具体而言: 首先,在侦查阶段或侦查工作结束之后,若公安机构认定犯罪嫌疑者不具备犯罪实质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有权决定撤销此案; 其次,在案件移交至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若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者不构成犯罪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也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若案件已提交至人民法院审理,经过审判程序,法庭若认为犯罪嫌疑者不构成犯罪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可宣布其无罪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可长达53天,但并非必定导致法律制裁。刑拘是调查措施,与定罪无直接联系。若调查未发现犯罪证据,将解除拘留。公安可撤销案件,公诉机关可不起诉,法院可判无罪或免责。具体判决需经审查证据和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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