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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工资发放几个月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一、工伤工资发放几个月

关于员工因工伤所产生的工资支付期限问题,需依据工伤职工的具体伤势以及停工留薪期的持续时间进行综合考量。通常而言,停工留薪期的最长时限为12个月。若工伤职工的伤势较为严重或情况特殊,则需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方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此种情况下,延长的期限也不能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每月的方式予以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工资发放几个月可以报销

对工伤员工所应支付的工资,一般是在其规定的停工留薪期之内进行发放,并且该期间原则上不会超过12个月。然而若是员工的伤情较为严重或者情形比较特殊,需要经过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后,方可适当予以延长,但是此类延长也不能超过同样期限,即12个月。而关于具体的费用报销时长则将由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的进度,以及用人单位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是多久

依据相关法规,工伤员工在修养期间的薪酬发放时限需严格遵守工资支付周期,即与贵司正常支付薪资的日期保持一致。譬如,若贵公司惯例是每月经10日发放薪酬,那么在员工工伤康复期内,相应的薪水亦需保证在同一天进行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员工工伤工资支付期限依据伤势及停工留薪期确定,最长12个月。伤势严重或特殊需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延长但是不超过12个月。期间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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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7: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