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被刑拘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否被刑拘 取保候审和刑拘是两种不同的刑事诉讼措施。取保候审适用于未被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通过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确保其能随传随到,不被羁押。刑拘则是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紧急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采取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两者目的都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适用条件和操作方式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期限多久 尊敬的读者们,让我们来了解下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时对其的审查起诉期限宽限期的相关内容吧!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要求,如果遇到情况较为严重或者复杂的此类案件,那么这个审查起诉期限实际上是可以被延长至十五天的。 而假如犯罪嫌疑人体会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并遵守惩罚,同时符合了速裁程序适用的基本条件的话,人民检察院将会在十天内给出相关决策; 当然,如果可能会有长达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那也可以考虑将审查起诉期限延长至十五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取保候审不服刑怎么办 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或者罪犯所面临的最终刑罚已经确定。针对服刑可能产生的异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决定。若事例尚处在侦查阶段,被指控公民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与此同时,他们也可以寻求律师的专业帮助,搜寻有利于自身的实质性证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利向检察院表达自身的观点和处境。当事例进入到审判阶段后,如果对判决结果存在异议,那么在法律规定的适当时间范围内,当事人是有资格向上一级人大法院提出上诉的。为此,为了确保上诉成功,必须准备充足且具有说服力的证人和相关证据,同时还需要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上诉请求。总的来说,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流程,捍卫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不属于刑拘。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刑拘即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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