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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还需要赔偿+1工资吗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一、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还需要赔偿+1工资吗

提前30日向员工告知解除合同,是否仍需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若是依法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被认定为劳动者预告解除的情形下,则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属于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乃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那么该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需以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实际贡献的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便需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助金予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怎么处理

在事先履行了三十天的提前告知义务后,若至离职期届满时仍未得到雇主同意放行,员工有权选择无条件离岗,且可向公司提出协助完成离职流程之请求。

鉴于劳动者已提前进行了三十天的书面请辞告知,当三十天的期限临近之时,该员工无需等待或寻求雇主的批准便能自行离开工作岗位。

若遇到雇主阻碍顺利办理离职事宜、无故扣减其工资报酬,甚至实施其他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如诸如此类情况发生,乙方可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诉,也可发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提前30天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理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作为劳动者,您享有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辞职通知书,从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权利。然而,若贵司拒绝您的离职请求,您应当妥善保存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据,例如邮寄辞职信的快递单号等等。在此基础上,您可首先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领导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明确阐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您个人的坚定立场。如果经过充分沟通后仍然未能达成共识,您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请求他们介入并协助调解。若上述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请务必注意,在尚未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您依然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正常的出勤和工作状态。

依法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合同,若员工无过错,则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员工有过错,则无需额外支付赔偿。赔偿金额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年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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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1: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