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是以什么基准判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故意伤害罪是以什么基准判罚的 故意伤害罪的判罚依据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须符合如下三项标准方可立案受理: 1、行为人在主观心理状态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采取了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3、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益,且给受害者带来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损害结果。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均得到满足时,才应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交通肇事罪如何判缓刑 当交通肇事案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时,方可予以缓刑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的适用范围需涵盖两方面内容: 首先,确定所涉犯错误为拘役刑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需确认以下四个条件均得到满足: 1)犯罪情节轻微; 2)罪犯能展现出诚挚的忏悔之意; 3)不再具备重新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后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在以上条件均已满足的情况下,便可判定该名罪犯可获得缓刑处置,特别是若罪犯年龄不满十八岁、处于孕期、或年龄已达七十五周岁,则必须依法给予缓刑判决。 故而,对于无期徒刑的罪犯而言,是不允许适用缓刑政策的。《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故意伤害罪不认罪,检察院有争议怎么办 针对此种情形,颇为错综复杂。倘若在故意伤害罪的事件中,犯罪嫌疑人并不承认自己有罪,而检察院对此产生了争议与疑惑。在此种前提下,检察院将会首先着重审查案情证据的完备度及可信程度。若证据确凿,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使得足以佐证犯罪嫌疑人犯下罪行的事实,即便其不承认罪行,检察院亦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公诉主张。在法庭审理环节之中,控辩双方将围绕证据与事实展开激烈的质证及辩论活动。法院则需依据全案证据,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加以整合分析,判定是否符合定罪之所需。如检察院疑虑证据尚有不足之处或存有瑕疵短板,那么很有可能会选择将事件退回公安机关,以求得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从而保证事件得以精准地认定事实并运用恰当的法律。 故意伤害罪判罚依据包括:行为人故意实施伤害行为,侵害他人身体健康,且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根据我国刑事法规,需同时满足上述三项条件,方可立案侦查。对于故意伤害行为,法律将依法予以惩处,以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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