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利息能抵本金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没写利息能抵本金吗 在涉及到借款协议中的条款问题上,若借据中并未对利息做出清晰具体的约定,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将被视为无息借款处理。这时,贷款申请人只需偿还借款本金款项即可,而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利息负担。 然而,若贷款发放方能够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或者其他相应的事实依据来证明双方其实曾就利息事项进行过详细明了的口头协商甚至是书面约定,那么法院在核实相关事实后有可能会对其主张付出司法裁判的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二、借条没写利息是否可以起诉要利息 关于借款凭证未标注利率却仍然需要否支付利息的事宜,具体情形应因案情而异: 首先,在借贷合同关系中,若双方并未就利息进行明确约定,则即便出借方要求借款方支付借期内的利息,人民法院亦将予以驳回。 因此,借款人在此种情况下无须承担支付利息的义务; 其次,在非自然人之间(即法人与法人之间、单位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中,如双方在借贷时未能就利息进行充分明确的商议沟通,那么出借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索求利息的请求应该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以及借款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馈、现行市场利率等多个方面因素来确认合理的利息标准; 最后,即使借款合同中没有表述应支付利息,但若是借款人自愿支付约定之外的利息,或者自愿承担超过约定利率的利息或违约金,并且这种行为并未对国家、集体及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则人民法院应对此保持适当的静默,不会进行干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条没写利息该怎么办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借贷双方并未在欠条中明确约定支付利息事宜,则在法律层面将默认为无需承担此类费用;然而若是债务期限届满之后,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在此情形下,债权人有权请求收取逾期违约金,对此,法院通常会选择支持并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计算。倘若经双方协商之后能够就利息问题拟定补充协议,那么便可按照协议中的条款予以履行。此外,在借款过程当中,若债权人确有证据证实双方曾经以口头方式约定过利息事宜,并且该约定无任何法律或规定上的障碍,那么这样的要求也有可能获得法院的认可。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与借款相关的所有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借款协议中的利息问题,若借据未明确约定利息,依中国法律,此借款视为无息。借款人仅需偿还本金,无需付息。但若贷款方能提供充分书面证据或事实依据,证明双方曾口头或书面约定利息,法院核实后可能认可其主张。因此,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利息条款的明确性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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