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请律师有没有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不请律师有没有事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选择是否聘请律师并非强制性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当个人自行处理取保候审事宜时,很有可能会遭遇对相关程序缺乏熟悉度以及权益保障不够充分等难题。因此,在决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协助申请取保候审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权衡与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一般要交多少钱 在此进行深入细致的解析。 顾名思义,“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即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任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书的程序,以确保在取保候审的期间内,他们不会逃避或阻碍有关调查、刑事起诉及其审判工作,同时保持通讯畅通且随时应讯。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的形式仅限于货币,即既包括中国国内通行的货币,也包含可在中国境内银行机构进行兑换的外币。 在此基础上,若采用保证金方式实施取保候审,则其最低起始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期间有新案情怎么办 在解除羁押后等候审判(也称为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新出现的事件事实无疑增加了此过程的复杂性。对此,无论是负责刑事侦缉的公安机关还是其他适用执法权力的司法机构都会立即展开深入调查以确定其真实性。如有证据证明新出现的事件事实真实无误时,犯罪嫌疑人的原有取保候审状态将会面临变化,有可能直接转变为逮捕或其他更为严密的强制执行措施。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新出现的事件事实将会被全面地纳入到整个事件的分析评估之中,成为考虑犯罪分子应当承担何种程度的刑罚以及定罪成立与否的关键要素之一。面对这类情况,犯罪嫌疑人员应该尽可能详细地向司法机关汇报披露新案情的相关情报。如果故意隐藏或错报信息,将被视为缺乏良好的悔过自新态度,从而给最终的裁决结果带来负面影响。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员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进程,并适宜地委托律师来提供专业性的法规指引及辩护援助。 取保候审期间,聘请律师并非强制要求。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与案件需求自行决定是否寻求法律专业协助。律师的参与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法律程序,保护个人权益,但非法定必要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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