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和解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关于和解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这一问题,其答案并不具备必然性。这完全依赖于当事人自身的主观意愿以及相关情境的客观实际。通常而言,若和解协议的条款内容合乎法律规范,且双方在签署过程中均表达了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也满足了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求,那么即便未进行公证,该协议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公证程序却能有效提升和解协议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度。一旦经由公证机关确认的和解协议,倘若其中一方未能履行约定,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和解协议书可以私下签吗 调解协议书当然可以私下签署,因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此类非公开协议仍然具备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且达成共识的基础之上,用来处理和解决争端的方法。只要协议条款未涉及到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不侵害国家、社会或他人的权益,也没有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并且签约双方都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能够被视为合理有效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和解协议书需要公章吗 关于和解协议是否需加盖公章这个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参予和解过程中的各方主体以及具体的案件情节。假如此次和解发生于公司、企业等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组织之间或是它们同自然人之间进行,那麼在大多数情况下,加盖此类法人组织所特有的公章是必要的,这可以直观地表明该组织对和解内容真实性的认可,并赋予其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若这次和解仅仅涉及到个人之间达成的共识,那么一般来讲并不需要额外的公章证明,仅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便可。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中,例如当和解事项涉及到需要进行公证或者有第三方机构介入作为见证人时,可能会被要求加盖相关机构的公章来增强其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关于和解协议是否需公证,并无固定答案。这取决于当事人意愿与具体情境。若协议内容合法、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满足法律形式要求,即使未公证,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公证并非必需,而是依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选择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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