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滋事刑事拘留一定要带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滋事刑事拘留一定要带什么 在滋事引发的刑事拘留过程中,被羁押人员通常需持有并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便执法机关迅速核查并确认其身份信息的准确无误。此步骤是拘留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同时保障被羁押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身份证明文件的提供,不仅是对个人身份的官方确认,也是后续法律程序顺利进行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滋事刑事拘留要判刑吗 对于涉及滋事活动的刑事拘留案件,其最终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依据实际案情及相关证据进行详细分析与判断。若滋事行为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对他人身体健康、财物损失或者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严重影响,则往往会因涉嫌构成犯罪而面临刑事审判,并被判处相应刑罚。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滋事行为情节相对轻微,则未必会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子女抚养到多大岁数结束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扶养义务通常会持续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18岁以上的成年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经拥有了独自生活的基本能力。 然而,假如子女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无法实现独立生活,例如,尚未完成高中及同等以下的学校学业,亦或是因为生理或心理上的原因部分或全部失去了从事体力劳动的能力等等,使得他们无法靠自己的力量过好日常生活,那么家长仍然需要承担提供必需经济支持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滋事刑事拘留时,被拘留人一般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以便核实身份。如果有相关的案件材料或证据,也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但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被拘留人通常难以提前准备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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