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般公安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一般公安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施加于嫌疑者或被告人的一项强制性程序,此种权力可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依据相应法令而实施。一旦涉嫌违法者或被告被判断具备相应的条件(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有望减轻刑法处罚,实际处于孕期或者面临身体疾病等),并且在拥有担保人进行作保或者已经缴付保证金的情况下,便可行使取保候审机制。在此期间内,违法者或被告需严格遵从法律所设定的规定,诸如定期向警方汇报自身行踪、不得擅自离境等等。若触犯上述任何一条规定,其所获得的取保候审权益都可能会被司法机构予以撤销,进而对其实施监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了是否还能判刑 在案犯被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后,仍可能面临刑事诉讼审判,最终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将由司法机构在全面审查案件后作出裁决。 取保候审仅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之一,而非刑责豁免的标志。 在经过司法机构的严格审理后,如果侦查人员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表明嫌犯确实实施了相关的犯罪行为,那么尽管其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亦需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相反地,如果司法机构难以证实有罪的证据或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嫌犯确曾犯下犯罪行为的证据,那么嫌疑人将无需接受刑事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在公安网上能查到吗 在我国,对于涉及刑事事例的当事人,若其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则其相关情况可于警方信息网络上进行查询。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在我国的公安信息管理体系中进行了详细的记载与管理。该体系通过对刑事事例的办理过程及其所采用的不同措施进行实时追踪,从而实现对刑事事例处理进度的全面监控。这其中,作为重要手段之一的取保候审,其相关信息均已被全面输入此信息体系之中,以便于持续的跟踪管控。值得人们关注的是,这些资料主要供公安机关内部进行事务管理以及针对事例调查核实使用,并通常不会随意地对外公开披露。然而,在经过一定的司法流程审批及取得相应有权限者的授权后,该等信息仍可为特定的职能部门所获取并进行查阅,以对事例的合法执行以及对涉案人员的严格监管负责。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对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符合条件者可在担保人或保证金下取保,期间需遵守规定,如定期汇报、不得离境。违反则撤销保释,实施监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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