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般刑诉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一般刑诉多少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给予涉嫌犯罪之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审判前的短期自由,同时排除收押拘留之可能性。该措施的实施期限通常定为12个月,然而亦有法律规定,对于特殊情形可以批准予延长。适用取保候审之具体标准包括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判决之罪犯;以及可能需要承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责任,经过评估后采取此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较大的潜在危害者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指证据不全吗 关于取保候审啊,其实跟证据不足没有直接联系哦!只要你满足了特定的条件,那就完全能够去申请取保候审啦。 具体来说呢,这得看法院、检察院和警察局那边如何说: 对于具备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给予取保候审的处理方式。 首先当然就是犯的罪行可能只是轻微到被判个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一些小刑种; 其次就是如果判的是有期徒刑以上这种重罪,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过多的风险的话也是可以考虑的; 再来就是,如果身体状况差、无法独立生活,或者正忙着照顾孩子的孕妇,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带来太多的影响; 最后就是如果案子查了很久都还没搞清楚,但是人已经被关在监狱里太久了,这个时候也就只能来个取保候审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时间可以延长吗 取保候审的时限,原则上限定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如遇案情复杂的情况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需要持续调查取证或进一步审理的,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适当延长取保候审的期限。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延长取保候审的决策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一般而言,审批单位会根据具体案情的性质、情节、以及证据搜集状况等多种因素评估是否需延长。缺乏充足的法定缘由与明确的流程,是无法任意地延长取保候审期限的。总的来说,对于取保候审期限的延长,绝非任意而为,而是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规范。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给予嫌犯或被告审判前短期自由,避免拘留。期限一般12个月,特殊可延长。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以上但评估无大社会危害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