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申请取保候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申请; 其次,倘若其可能被判处罚金之上的有期徒刑,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时也可提出申请;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下,同样可以提出申请; 最后,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也可以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六个月。 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只能由某一特定司法机构执行,而是可以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多个机关同时实施。 然而,即便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三大司法机关各自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原则上都应不超过十二个月。 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取保候审的总时长最大值可达到三十六个月之久。 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期限计算方式,具体的期限还需根据不同案件的审理进程而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申请取保候审能撤案吗 取保候审制度并非必然导致刑事事例的撤回审理。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各方在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针对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或是拘留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有效监管,避免他们在调查期间逃脱抓捕、逃避审判以及逃避法律制裁等问题,进而通过宣誓保证、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书面保证书这一方式予以实施。然而,无论是哪种情况的保障措施,这些都是为了维护事例调查公正性的基础上针对嫌犯采取的限制,更何况有关部门对取保候审的执行并不会直接取代其他刑事诉讼步骤。因此,事例是否能取消仍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例如事例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的详细程度等等。只有当经过严密审查发现无确实犯罪事实,或者是犯罪行为严重程度十分轻微,对社会危害性极小,无法构成刑事犯罪,亦或是犯罪事实已然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条件时,才能考虑撤案。因此,取保候审仅仅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嫌疑人的拘禁状况,而对于事例最终的处理结果并无直接且必然的关联性。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需满足: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2.判有期徒刑但不具社会危险性;3.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且取保无社会危害;4.羁押期满案件未决需取保。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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