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有罚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有罚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若行为人触犯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给他人造成了重伤、死亡或者使得公共或私人财产受到了重大损害;亦或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了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以上种种皆有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而在法院对该类案件进行裁决时,将依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同时判处行为人罚金刑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及的罚金并非普通的交通违法罚款,而是刑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什么 1.主观方面存在差异性。 危驾罪的主体意志表现系明知故犯,也就是说驾驶员本已清楚认识到自身在道路上滥饮酒精后驾驶机动车辆或在野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赛存在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风险,却依然故意做出这样的行为,甚至对其抱有期望或放任的态度。 相比之下,交管肇事罪的主观意志则是过失原则下产生的。 2.实际运作过程有所区分。 危驾罪的客观表现是在道路上滥饮酒精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野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激烈追逐竞赛,并且这种情况的发生具有恶劣性质。 而交管肇事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在整个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使得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现象无法避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危险驾驶罪有从重情节怎么判 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方面,相关从重情节将会对最终判决产生重大影响。通常来说,如果被告存在以下严重犯罪行为,如酿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驾驶载客运营车辆、严重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以及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等,那么法院在进行量刑时将采取更为严格的判罚措施。在大多数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期为拘役,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罚金。然而,对于那些存在上述从重情节的被告人,其拘役期限可能会相对延长,而罚金数额亦可能随之增加。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要根据事例的所有情节以及当地司法实践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均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会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处以刑事罚金,此罚金非一般交通罚款,而是刑事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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