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两个方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两个方面 涉及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两个重要方面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赔偿包括物质损失赔偿及人身伤害赔偿两个方面。 其中,人身伤害赔偿主要涵盖了一些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如鉴定费用、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等。而对于物质损失赔偿部分,则需要依据犯罪嫌疑人实际所获取的利益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流程要做人损吗 针对刑事案件所涉及的民事赔偿程序方面的问题,究竟是否应当展开对人身伤害的相应赔偿措施,取决于每起特定案件中所显示出的具体态势。在这类刑事案件中,若受害人的确遭受到人身损害,他们将具备在刑事诉讼流程中发起附属民事诉讼并请求赔偿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受害者往往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医疗支出凭证、误工天数证实文件以及伤残程度评估报告等等,以便能够充分证明其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法院将会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同时,同步对附属民事诉讼进行深入审查与审理。在最终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的过程中,法院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流程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后,受害者尽快启动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并审刑责和民事责任,双方可协商和解,不成法院裁决。受害者要准备证据,判决生效被告不赔偿,可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主要涵盖物质损失与人身伤害两方面。人身伤害赔偿涉及鉴定费、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物质损失赔偿则根据犯罪嫌疑人实际获利情况而定。这两方面的赔偿确保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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