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算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在看守所算是刑事拘留吗 身处看守所之中并不意味着必定受到了刑事拘留。实际上,看守所乃是羁押那些依法被捕或受到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之所在。之所以会被关押于此,可能是由于收到了刑事拘留的命令,亦或是由于遭到了逮捕或面临着其他刑事强制手段。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这一概念特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若在侦查阶段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便可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在看守所算刑事拘留么 身处拘役所在中的众人未必都源自于刑事拘留事件。事实上,这些关押者既可能是受到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罪犯,也包括了被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那些被判有行政拘留或是司法拘留的人士,有时也可能在看守所度过他们的拘押日子。刑事拘留则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调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并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在立案之前退还赃款怎么办 在案件进入正式立案程序之前,当事人自行将所盗取的赃物返还给受害者,这无疑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一项重要情节。此类行为充分展现出犯罪嫌疑人已经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有着强烈的忏悔之心,因此在面临刑事审判之时,该情节或许可以为其赢得从轻量刑的机会。首要的原因便是,自愿退赃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主动地尝试减少所造成的伤害,从而有利于修复所遭受的法律权利损害。 再者,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通常会结合犯罪的性质、程度以及退赃行为的即时性与完整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期权衡得出一个适当的刑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身处看守所不一定代表被刑事拘留,这是羁押被捕或刑事拘留嫌疑人的地方。关押原因可能是刑事拘留令、逮捕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检机关在侦查阶段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限制自由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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