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会用房子抵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钱不还起诉会用房子抵吗 若债务人拖欠所负债务未予偿还,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如法院判定债务人必须履行偿还义务而债务人拒不执行之,债权人可以诉诸执行程序。在此阶段,人民法院将依法行使职权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债务人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及依法拍卖等,以完成债务清偿。在实操层面上,若债务人拥有房产等不动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对该资产进行查封、估值乃至拍卖,以为借款的偿还提供保障。此举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债务人无可供执行的稳定财富或现有财富尚无法完全清偿欠款时。因此,当债务人确有房产时,债权人如能利用法律手段取得庭审胜诉判决后,便有望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流程来实现用其住房来支付债务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欠钱不还担保人是否有事 关于借款到期未归还所导致的担保责任问题,我们通常认为,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换言之,若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担保人便需承担其应有的经济义务。 贷款担保方式因其性质和内容而异,大致可分为两个类别: 连带责任担保及一般担保。 具体而言,关键在于签订合同时确定所选用的担保方式。 在这里,我将详细解释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担保及其适用情况: 第一,一般性担保(最为常见的担保形式)的含义是,当合同双方约定无法完成债务履行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在此种情形下,担保人有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仲裁且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依然无法履行债务之前,拒绝承担担保业务。 其次,连带责任保证则意味着,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即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请求担保人在合同规定的金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最后,若合同双方在保证方式上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含糊不清,应根据连带责任担保的原则来进行责任分配。《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三、欠钱不还起诉法院开庭时怎么辩护 在涉及到欠款未能偿还之情况的诉讼事例中,法庭辩护的关键事项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明确债务关系的成立与否,这就需要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来证实债务的真实性。同时,也应着重强调借款行为的双方意愿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过程。其次,如果存在关于还款的具体约定,那么就应当指出被告方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再次,倘若存在利息的约定,则必须阐明利息的计算方法及其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此外,还需特别留意反驳被告方可能会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例如,如果被告方声称已经偿还了全部或者部分欠款,那么原告方就需要请求被告方提供相应的还款证据以支持其说法。而当被告方宣称借款行为系虚假或者存在胁迫等特殊情况时,原告方则需要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以及详细的陈述来进行有力的反驳。总而言之,在法庭辩护过程中,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证据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展开论述,力求做到表述清晰且准确无误地阐述自身的主张。 若债务人拖欠债务未偿还,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判定债务人需偿还而拒不执行,债权人可申请执行程序。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财物,以清偿债务。若债务人拥有房产,法院可能查封、估值、拍卖,以保障债权。当债务人确有房产时,债权人可通过法院执行流程实现用其住房支付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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