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证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产权证可以撤销吗 产权证能否撤销的问题 房产证的撤销请求是具备可行性的。当不动产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而消亡、权利人自行放弃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不动产在法律程序下被国家没收或征收回收、生效的法律文件导致不动产的所有权被依法剥夺时,上述情形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单独提出房产证撤销的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产权证遗失后如何补办? 产权证遗失后,补办流程如下:首先,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挂失申请,需提交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至30日,目的是让可能对该产权证有主张的人知晓并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补发手续。补发时需再次提交身份证明、遗失声明等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发新的产权证。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准。在补办过程中,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补办进度。 三、产权证的登记信息可以变更吗 产权证的登记信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若因权利人姓名、名称变更,或者不动产坐落等自然状况变化,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等。但如因买卖、互换、赠与、继承等法律行为导致的产权变更,应办理转移登记而非变更登记。转移登记需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协议、赠与合同、继承材料等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应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总之,要根据具体变更原因选择合适的登记类型并遵循相应程序。 房产证的撤销请求是具备可行性的。当不动产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而消亡、权利人自行放弃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不动产在法律程序下被国家没收或征收回收、生效的法律文件导致不动产的所有权被依法剥夺时,上述情形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单独提出房产证撤销的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