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可以异地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可以异地取保吗 关于刑事案件异地取保的法律问题探讨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在异地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士,当地公安机关将享有对其所涉案件的专属管辖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便可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以争取这种较为宽松的待罪方式。然而,即便是成功办理了异地取保候审的手续之后,若经查实涉嫌犯下了应受刑事处罚的罪行,那么他们仍然需要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并面临着被判处刑罚的风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案件可以私吗 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案件并不适合私底下解决。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民事赔偿方面的内容,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部分则是可以私下协商解决的。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国家公共权力部门手中,私下处理其实是缺乏法律依据且违法的行为。 其产生的后果不但无法在法律上发挥效力,还有可能为社会带来严重的风险甚至安全威胁。 对于犯罪分子所获取的所有非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命令他们退还; 对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应该尽快返还; 对于用于犯罪活动的违禁品及自己的财物,必须加以没收。 对于没收的物品与罚款,都应当严格上缴至政府财政机关,不得擅自挪用或处置。 此外,我们的每一位公民,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他们有能力并且愿意,都有权利与义务向相关司法机构,比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举报或报告。 对于人身、财产遭受侵犯的受害者来说,他们同样有权利向上述相关司法机构,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指控。《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三、刑事案件可以在律师会见吗 在涉及其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权益之刑事事件中,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首次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传唤进行询问或是实施强制措施之时起,其便享有有权委任辩护人为其权益代表者的权力。辩护人可根据自身权限探视犯罪嫌疑人并与其进行交流沟通。然而,此番会面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执行。通常而言,律师在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应持有由律师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在其执业范围内签发的证明文件以及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律师在与入狱之人会晤过程中,可借机详细了解案情发展状况,为其提供专业性的法律咨询服务等;自事件移交警方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还拥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核对核实。值得一提的是,若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那么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必须事先得到侦查机关的批准许可。 关于刑事案件异地取保的法律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地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当事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即使成功办理异地取保手续,若查实涉及应受刑事处罚的罪行,仍需接受法律制裁,面临刑罚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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