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务问题怎么解决还债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离婚后债务问题怎么解决还债 离婚之后面临的债务问题的解决途径主要取决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负担之债务。在大多数情况下,如若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原则上应该由夫妻两人共同负责偿还这一部分债务。 然而,若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需由其单独承担此事。在进行债务性质的判定时,需要考虑到债务产生的具体时期、主要用途以及其他相关影响因素。比如,针对那些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我们会普遍认为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财务负担。 然而,若其涉及到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累积的债务,则债权人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个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他们两人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关于离婚后的债务问题,其具体情况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债款的产生日期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倘若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公共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之时,双方必须连带承担起偿还责任。假如共同财产不足以覆盖所需的清偿款项,或者财产已经分别归属到个人名下,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若协商无果,则需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举例来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某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原则上这部分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后债务问题法院怎么判 离婚案中,债务判决复杂,需考量债务性质、起始日、用途及双方协议。共同债务共担,如维持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意愿所致。个人名义且超日常所需的债务,视为个人债,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确为共同所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后的债务处理,看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本人承担。判定依据包括债务产生时间、用途等,如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常视为共同债务;若个人名义债务,债权人需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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