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六个月没有判是可以回家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进看守所六个月没有判是可以回家了吗 通常而言,被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六个月却尚未经过法院判决这一事实,并不能够轻易地推断出当事人会被允许回家。在诉讼过程中,每起案件都需经过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及严谨的流程,因此,即便经过了六个月的等待,法院仍然拥有充分的权力继续审理该案件,这并不算超出常规的法律期限范围。对于涉及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来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其中包括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尽管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与规定,然而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证据收集的难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案件的处理进度往往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延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进看守所一年未判是否能取保候审 在看守所一年未判,符合一定条件仍可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经办案机关审查同意后,可以取保候审。但具体能否取保候审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三、进看守所六个月未判期间可以申请回家吗 在进入看守所六个月未判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回家的。看守所主要是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进行羁押和监管,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判决作出之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处于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在看守所内等待司法程序的推进。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才可能允许暂时离开看守所。 但通常来说,在未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在看守所内接受监管,不得随意回家。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羁押看守所六个月未判,不代表能回家。诉讼需时,法院有权继续审理,未超常规期限。刑事案件须遵程序,含侦查、起诉、审判等。因案件复杂、证据收集难,处理进度或延误,属正常法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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