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多少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
分类 | 诉讼仲裁-受理范围 |
解答 |
一、超过多少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依据民法典之规定,一般情形之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主体向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主张维护自身民事权益所应遵守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个自然年度。 然而,若该法典对此类事项另有特别规定,则须依其具体法规执行。 此外,诉讼时效期间由请求权人确切了解或理应知晓其权利已遭侵害及其义务人身份之日开始起算。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侵害的当日起已逾二十个自然年度,则我国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救济;但在具备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仍可根据权利人提出的申请酌情作出是否予以延期保护的决定。举例而言,在涉及借贷的相关争议中,假定已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便应自此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并持续三个自然年度。而如并未事先约定还款期限,那么自债权人主张债务偿还之日起应开始起算诉讼时效且同样要持续累积三个自然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超过多少年不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法则,犯罪之理应追诉之期间如下所述: (1)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自其犯案之日起,需满五年后方可免于深究其法律责任; (2)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自其犯案之日起,需满十年后方可免于深究其法律责任; (3)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自其犯案之日起,需满十五年后方可免于深究其法律责任; (4)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者,自其犯案之日起,需满二十年后方可免于深究其法律责任。若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罪行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所谓追诉时效,即依照刑法之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则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的,亦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超过多少年不能起诉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多为三年,但类别不同或有差异。一般向法院主张民事权益,时效三年。特别规定除外。时效自权利人知或应知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损害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除非特殊申请延长。如合同纠纷,违约后三年内应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规定,民事权益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特别规定除外。时效自权利人知悉权益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不救济,但可酌情延期。如借贷纠纷,约定还款期届满或债权人主张时起算,均为期三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