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如果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当双方中的某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得到的是另一方的反对态度时,他(或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将依照法律程序首先展开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法院应予以批准离婚: 1.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 2.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乃至遗弃; 3.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后仍未改正; 4.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 5.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特殊情况。若以上列举的情况均不符合,那么在某一方首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遭到对方拒绝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除非出现新的情况和原因,否则在六个月之内再次由原告诉讼请求的,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若您欲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却不愿同意,您可以采取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的方式解决。在此过程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夫妻之间感情的真实情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程度这一判断标准进行裁决。例如,当出现家庭暴力、重婚、赌博等恶劣行为且屡次教育仍未改正等情况时,法院有可能判定为感情破裂并批准离婚申请。在诉讼程序中,您需做好充分准备,收集和整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状况、财产状况等关键信息的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如果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能离吗 若当事人欲结束婚姻关系却遭配偶反对,通常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当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将会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状况作出全面且深入的评估。若出现重婚或与他/她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经过法院调解后仍无效者,将被视为离婚事由得到充分证明,从而予以批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欲离婚遭拒,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先调解,不成则视情况批离: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恶习不改、分居两年以上或感情破裂。不符则初诉常判不离,六个月内无新因再诉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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