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多少年以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多少年以上 对于表现良好或立功的无期徒刑犯,可在两年考察后考虑减刑,刑期可降至20至22年或有重大立功者降至15至20年。但不论何种情况,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3年。监狱管理部门将根据改造态度和立功大小进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多少年内 相关法规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满足减刑条件,执行两年以上刑期可减刑。有悔过或立功表现可减至 22 年有期徒刑,既有悔过又立功可减至 21 至 22 年,有重大立功可减至 20 至 21 年,有显著悔过和重大立功可减至 19 至 20 年。罪犯经多次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低于 13 年,起算日从判决生效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的都有谁 对无期徒刑施加不得予以减刑之限制的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因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纵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品罪或具有组织性的极端暴力性质犯罪而被给予无期徒刑惩处者,在此后的刑罚执行过程中若再度实施犯罪,且情节恶劣至极;其次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如在入狱服刑期间对抗改造措施并存在严重破坏监规和狱警纪律的不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