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多久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 离婚后发现原配偶隐瞒、转移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受侵害方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起诉,申请重新分配。但离婚时已就财产协商并签订无欺诈等非法情节的协议,通常双方不能再以任何理由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多久支付抚养费合适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付款抚养费用的具体时段往往会自离婚裁决正式明确或是离婚合同中约定的初始日期起算。这一约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以及成长过程中的各项需求。按照常规做法,家长有责任按期并且足额缴纳相关款项以预防并减缓可能对孩子成长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多久能起诉孩子的抚养权 在结束一段婚姻关系之后,当事人享有权利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然而,这个诉求必须具备明确且正当的法律依据。例如,当孩子的直接抚养人因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而丧失了抚养能力,或者其存在虐待未成年人的行为,甚至有害于子女身心发展时,都是当事人征得抚养权变更的合理合法事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离婚后,如果发现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离婚时双方是协议分割财产,且签订的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般不能重新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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