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时间一般是多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劳动仲裁时间一般是多长 劳动仲裁程序的审理期限通常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相关仲裁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且该审理期限上限为四十五个自然日。然而,针对某些案情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的案件,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特别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审理期限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方当事人,但上述延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五个自然日。据此推断,在正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的最终结案日期不应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内有效 劳动仲裁期限通常设置为一年。自纠纷双方明确或应当明确知晓自身权益受损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在劳动力密切协作的过程中,因为拖欠薪酬而产生异议的情况下,处于受雇状态的劳动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无需受到一年的仲裁期限所限;然而,当劳动关系宣告结束时,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关系宣告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相关申诉。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时效性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在劳动仲裁案件中,有几种情况会导致仲裁时效的中断:一是当事人一方主动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法律申诉、寻求权益保护,或是寻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援助;二是对方向对方表示愿意承担相应义务。举例来说,如果员工试图向用人单位索回所拖欠的薪酬,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等等。这些行为都将导致原本计算的劳动仲裁时效被中断,自这一时刻开始,新的仲裁时效期限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最长六十日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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