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整成功后股东还在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重整成功后股东还在吗 企业破产重整后,原股东通常可保留身份,但股票份额和利益或变动。破产重整需全面评估调整负债与资产。若股东未失全部或部分权利,重整完成后仍有股东资格,但实际利益可能受影响,如股权份额减弱等不可忽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二、破产重整成功后债务还需要还吗 企业申请破产重整成功后,债务仍要还,但偿还方式和程度可能调整。其宗旨是助企业恢复运营和偿债能力,对债务全面重组。重整计划实施后,债务的金额、利息、期限等可按新约定偿还,会因企业偿债和运营状况而变,以适应实际,让企业更好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三、破产重整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破产重整通常需要经过多长时间 破产重整通常而言需经历整整一年的时光,而实际所需的时间则需视债务方重整工作的实际状况来决定。债务方或其管理层须在人民法院裁定债务方进入重整程序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于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召集债权人会议,对该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破产重整成功后股东通常仍然存在,但他们的股权比例和权益可能会发生变化。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企业会对债务、资产等进行重新调整和安排。如果股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完全丧失其股权,那么在重整成功后他们依然是公司的股东。 不过,股东的权益可能会因重整方案的实施而受到影响,例如股权被稀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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