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落款写的收款人无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落款写的收款人无效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若民事法律行为违反应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或者侵犯了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此种情况下,该行为应被判定为无效。关于何谓借条的“收款人”部分无效,其有效性需由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对该行为的内容及形式进行细致审查,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反任何强制性规范之处,是否有侵犯到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之嫌。在满足了上述所有条件后,倘若借条的其他内容与形式皆属合法,并未触犯任何强制性规范,亦无侵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之举,那么可以认为借条本身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借条中的“收款人”部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侵犯到了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那么这部分内容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举例来说,如果收款人并不具备收款的资格,或者收款行为违反了金融监管的相关规定,那么这部分内容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但是,如果借条的其他部分仍然保持着合法性,那么整个借条并不一定会被判定为无效。因此,对于借条中“收款人”部分的有效性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借条的内容、形式以及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侵犯了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只要借条的其他部分仍然保持着合法性,那么整个借条就不会被轻易地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借条诉讼时效过了借款人需还款吗 借条诉讼时效过了,借款人仍可能需还款。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权利,但实体权利并未消灭。借款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且履行后不得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主张返还。若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权人的债权转化为自然债权,可通过协商等方式要求还款,若协商不成,只能通过私力救济,如向借款人发送催款函等方式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在未来借款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仍可主张权利。总之,诉讼时效虽过,但债权并未完全丧失,债权人仍可尝试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三、借条未写还款日期是否有效? 借条未写还款日期依然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借条的效力不受还款日期有无的影响。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向出借人偿还借款。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出借人要求还款时,借款人应及时偿还;若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出借人在合理期限届满后可主张还款权利,且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年。所以,借条未写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只是在主张权利时需要注意相关时效规定。 根据《民法典》,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公共秩序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借条中“收款人”有效性需审查其内容与形式,若违反法规或公共秩序,则可能无效。但其他部分合法,借条不一定无效。需综合考虑借条内容、形式及是否违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