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法定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法定条件是哪些 根据法规,刑事拘留法定情形有:当事人准备、实施或刚实施完犯罪被发现;被害者或证人指认;在其居住地或身边发现犯罪证据;犯罪后有自杀、逃脱或逃亡倾向;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可能;身份信息不披露无法确认;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这些情况可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法官怎么判 在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手段,并非罪犯最终命运的定论。法官进行裁决时,需结合案件的全盘证据与事实背景予以考量。举例而言,当案件历经侦查、审查起诉,终将步入审判环节,法官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材料,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其应受何种刑罚作出判断。在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评议、判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刑事拘留法院多久宣判 刑事拘留后到法院宣判,简单案件数月,复杂案件可能一年以上。处理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等影响。公安侦查一般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一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半月。法院审判一般两个月内判决,最晚不超三个月,死刑等案件经上级批准可延长至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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