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有人欠我钱我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总有人欠我钱我不还怎么办 若有人拖欠您的款项未能偿还,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您需提交已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作为证实对方当事人负有偿还债务责任的依据。 如若对方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向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总有人欠我的钱没还怎么办 如有他人欠您之款项尚未偿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执行申请。具体而言,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为两年,自法律文书所载明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或者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亦或是自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若对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责任,你便可行使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利益,并追讨被拖欠的欠款。在此过程中,倘若遭遇诉讼时效暂时停止或者间歇性暂停等情形,申请执行的期限将会相应地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总有人欠我的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拖欠款项且拒不偿还,您有权在两年内,自最晚还款日、分期履行结束日或法律文件生效日起,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您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追回欠款。请尽快行动,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若有人拖欠款项,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有效民事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作为依据。若对方仍不履行,可递交执行申请,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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