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如何认定标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如何认定标准 关于如何准确地判断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这主要涉及到债务的形成原因、具体用途及其在夫妻双方间的意愿表示等多个因素。概括而言,若某笔债务的产生是为了维护夫妻共有的生活条件、支持夫妻共谋的生产运营或源自于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的一致认可,那么这笔债务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因购买共同居住的房产而产生的借款就属于这种情况。然而,如果某笔债务是由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资助与其并无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承担的,或者是由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独立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作,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等,这些情况下的债务则常常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 夫妻间的下列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予以处理: 首先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认可之等非单方意见表达所引发的负债; 其次,若妻子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保障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 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继续期间,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承受了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量债务,但只要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表明此笔债务用于双方联合进行的生产营运活动,也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样还债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夫妻任何一方都负有共同偿还这笔债务的责任,无论这笔债务是由夫妻其中一方或是双方共同所借。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决定债务的偿还方式以及各自主负责的比例;如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债务将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角色平等分配以各自负担。其次,在支付债务本息额时,必须优先使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资金来进行清偿;如果仍有不足,剩余部分便需由夫妻双方再行商议如何进行偿还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此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仅源于其个人行为,或者这笔债务本身就是非法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无须承担偿还责任。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偿还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判断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主要依据债务成因、用途及夫妻意愿。若债务为维护共有生活、共谋生产或双方认可,则为共同债务,如共同购房借款。反之,若债务为单方擅自资助他人、独立商业运作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则为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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