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在什么部门鉴定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一、工伤伤残在什么部门鉴定 工伤等级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员工工伤休养治疗后伤势稳定且影响工作,需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当事人或亲属向市级委员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及部门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首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进行鉴定。 最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伤残鉴定相关工作。 三、工伤赔偿标准在哪些法律法规中有规定 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规定。《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的范围和标准等基本框架。《工伤保险条例》则对工伤认定的情形、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亡待遇(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作了详细且具体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为劳动者因工伤获得合理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工伤伤残鉴定一般是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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