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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是不是得判刑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是不是得判刑

刑事拘留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和防止嫌疑人逃避司法措施,并非直接意味着法律制裁。是否定罪,取决于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只有当证据确凿,证明嫌疑人犯罪时,法院才会依法作出刑事处罚。若证据不足或无法定罪,嫌疑人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在外地取保候审可以回老家吗

在异地取保候审的情况下,能否回居住地

若在异地遭受司法拘留并获准保释,但需待在原籍地等待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自被允许保释起便不得擅自离开发案地区所在城市或县镇范围。因此,如未获得特别许可,将无法返回原籍地。倘若违反此项规定,警方有权没收部分甚至全部保释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犯罪嫌疑人道歉并悔过,是否需要重缴保释金、寻找新的担保人,以及是否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依法进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在外地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什么

在以下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采纳取保候审制度:

1.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倘若其罪行相对轻微,并无逮捕之必要,然而他们却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程序,或有其他行为妨碍诉讼进程的顺利进行,因此应当采取取保候审。

2.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若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产生,也就是指虽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大错铸成,但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性,并且没有逮捕的必要性,那么此时也应该采取取保候审。

3.对于应当逮捕的罪犯,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例如因为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的罪犯,但是他们正处于怀孕期或者哺乳期,那么在逮捕之前发现这种情况的话,就不能决定实施逮捕;而在逮捕之后才发现这种情况的话,则应当改变强制措施,转而使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5.对于已经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深入的讯问和严格的审查,如果认为需要逮捕,但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又无法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其罪行,需要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6.对于已经被逮捕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仍未能结案,同时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并未产生任何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但最终是否判刑,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如果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证据充分,确实构成犯罪,法院会依法判刑;反之,如果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就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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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8: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