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上写违约金能作废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欠条上写违约金能作废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具有约定违约金的权利,然而如若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显著差异,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会按照请求进行相应调整。这也意味着,倘若在欠条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相较于实际损失而言过于悬殊的话,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适当降低该数额的要求。但是请注意,这并不代表违约金条款可以任意废弃,除非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者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放弃该条款。因此,关于欠条中的违约金条款能否予以废弃,还需结合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来做出判断。若违约金数额合理并且当事人对此并无异议,则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废弃;反之,若违约金数额明显不合理,则可依照上述法律条款申请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欠条上写利息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欠条上写利息若符合法律规定则能得到支持。如果双方在欠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的计算方式、利率等内容,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年利息超过24%但未超过36%的部分,债务人已支付的可不予返还,未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年利息超过36%的部分,法院认定为无效,债务人已支付的可要求返还。但如果欠条中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债权人主张利息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所以,欠条上写利息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关键在于约定是否合法合规。 三、欠条上约定违约金条款能被撤销吗 一般情况下,欠条上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被撤销。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导致显失公平,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需证明该违约金约定明显超出了实际损失的范围。同时,若违约金条款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总之,是否能撤销欠条上的违约金条款,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若金额与实际损失显著不符,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调整。若欠条中违约金过高,债权人可要求调整,但非任意废弃,需结合情况与当事人意愿。合理金额通常不废,不合理可申请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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