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破产重组后业主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房地产破产重组后业主怎么办 针对房地产企业破产后重组阶段,购房者的权益保障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通常来讲,购房者首先应对破产重组期间的进展状况保持密切关注,深入理解自身购买的房产在此次重组方案中所处的具体位置和角色。若已有住房已经落成,然而尚未完成交付环节,则购房者有权利主张接收该套房产,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产权手续;而针对尚未建成的房产,在重组方案中,可能会涉及到该房产是否继续建设、以及以何种形式进行赔偿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二、房地产破产重整后能拿到钱吗 对于面临破产重整的房地产企业而言,能否最终获得现金收入则受到多个复杂因素的共同影响。首要关注点便是破产企业本身的资产状况以及负债总额的大小。倘若该企业仍旧拥有充足的可供变现之资产,并且在完成了所有债权人的偿付顺序之后,仍存在剩余资产,那么您所持有的债权类别便有可能分得相应的款项。 此外,破产重整方案中的具体条款与措施同样至关重要,这其中或许包含债务重组、资产出售等举措,旨在通过此种方式筹集资金以支付各项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三、房地产破产清算步骤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破产后所执行的清算工作,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步,需要投资者向所在国家的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待法院正式受理并确认后,将指派专业的破产管理人来全权负责处理破产事宜。紧接着,破产管理人将会接手企业的所有财产、财务报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展开债权申报与登记工作。随后,他们将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点、评估及处置。在此过程中,必须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完成上述步骤后,便可依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对各类债权人的权益进行合理分配。一般的清偿顺序如下:有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员工债权、税收债权以及普通债权。最终,当所有的破产程序都告一段落,与之相应的企业注销登记流程也将随之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购房者权益在房企重组中应视具体情况处理。需关注重组进展,了解所购房产在重组中的地位。若房产已建未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交付并办理产权;未建成房产则需关注建设或赔偿方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