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工作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循多方面的规定,其中包括禁止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以及不迟于开庭时间应立即返回法庭参与审理,不得干扰证人进行真实而公正的陈述,杜绝毁灭、伪造或者窜供等行为发生。 除此之外,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局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命令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遵守相关禁入特定场所、禁止与特定人士见面或交流、禁止参与特定活动等更加严格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各项规定当中,并没有直接阐述被取保候审者能否继续参加工作的权利。 然而,结合第七十一条的法律法规来看,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所承担遵守的各种规则,例如不得擅自脱离居住地,及时归案等,都有可能对他们正常的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即使是在遵守上述种种规定的前提下,被取保候审的人仍需对自身的工作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保证自己能按时参加庭审及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总而言之,虽然被取保候审者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同时,可能需要对工作计划作出必要的调整,但是法律并未明确表明被取保候审之人是否拥有工作的权利。 因此,是否鼓励或者允许被取保候审者继续从事本职工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执法机构的审批要求来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期间有限制时间幺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嫌疑人、被告人在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后,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个时限之内尚未能妥善处理的,必须立即解除对嫌疑犯或被告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都传唤吗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应当进行传唤的问题,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尚未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仅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变更、期间内案件处理进程不得中止、以及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程序等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对于何时需要对取保候审人员进行传唤,却没有给予明确的法律指导。 因此,在实践操作中,是否应当传唤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当依据具体案情和适用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由具有司法管辖权的相应机构来酌情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被取保候审的人需遵守多项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干扰证人等,公检法可根据案情要求其遵守更严格规定。法律未明确被取保候审者是否有权工作,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审批要求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