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给办取保意味着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检察院给办取保意味着什么 处在检察院中申请并获批取保候审的状态,意指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在特定情形之下无需继续关押等候更深入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此种情况往往显示出该案情或许并不十分严重,抑或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本身可能存在着某些特殊情节,例如健康状况欠佳、对社会潜在威胁较小等等。然而,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已经完结或者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必然无罪。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接到传唤应立即前往、不得干扰证人提供证言、不得销毁或篡改证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给取保了能判缓刑么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完全依法享有聘请律师的权利。通过律师的介入,犯罪嫌疑人能够获得诸多宝贵的服务,如法律咨询、代理申诉以及控告等涉及到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事务。 此外,律师还可协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由于影响因素较多,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复杂性、律师专业度与声誉、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等等,因此并无统一的定价标准。通常情况下,单次咨询费用可能介于几百元至数千元之间,而若需全权委托代理刑事案件,所需支付的费用则有可能更为昂贵。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便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仅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亦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实施强制措施时,应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也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如提出委托辩护人的请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应及时予以传达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检察院给取保候审吗 满足特定条件,检察机关可批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要求担保或保证金,确保随传随到,不羁押或暂解羁押。刑诉法规定,有几种情形可批准,如可能判管制等、取保无危害、有特殊情况、羁押期满未办结。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检察院获批取保候审,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特定情况下可暂不羁押,等待进一步法律处理。这通常表明案情可能不严重或嫌疑人/被告人有特殊情节,如健康不佳、社会威胁小等。但取保候审不代表案件结束或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期间,被取保者需遵守规定,如及时应传唤、不干扰证人、不销毁或篡改证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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