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权分为哪些类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一、请求权分为哪些类 请求权分类有哪些 请求权可划分为两大类:债权上的请求权以及物权上的请求权。在债权方面,请求权内容涵盖了赔偿损失请求权,以及根据合同关系、不当得利原则及无因管理制度所产生的各类请求权;而在物权领域,则包含了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以及恢复原状请求权等多种权利类型。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请求权的分类具体有哪些? 请求权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债权请求权,这是最常见的请求权类型,如合同之债产生的请求权、侵权之债产生的请求权等,旨在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二是物权请求权,主要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如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等,以维护物权人的对物的支配权。 三是人格权请求权,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以保护人格利益。 四是身份权请求权,例如抚养请求权等,保障身份关系中的权利人的权益。这些不同类型的请求权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自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三、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例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需注意,不同类型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规定可能有所差异。 请求权可划分为两大类:债权上的请求权以及物权上的请求权。在债权方面,请求权内容涵盖了赔偿损失请求权,以及根据合同关系、不当得利原则及无因管理制度所产生的各类请求权;而在物权领域,则包含了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以及恢复原状请求权等多种权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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