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能不能判拘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累犯能不能判拘役 累犯者普遍不适用判处拘役的法律条款。累犯,系针对曾经因触犯刑法而必须受到一定刑罚惩处,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再度实施犯罪行为的罪犯。鉴于累犯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的严重程度,在进行量刑时,通常会对其予以加重处罚,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施加相对较为轻微的拘役惩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能不能取保候审 对于累犯的情况而言,一般情况下无法采纳取保候审措施。累犯是指被判定需接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在五年内再度触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罪行。累犯的再次犯罪行为揭示了他们所具备的高度社会危害性以及再犯的潜在可能。由于累犯并不满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产生”这一条件,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很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累犯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对于累犯,一般来说是无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这是因为累犯被认为具有较高的社会风险性,并不满足取保候审的基本要求。然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主要为犯罪情节轻微、有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严重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然而,鉴于累犯过去的犯罪经历,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高,因此很难确保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进一步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累犯一般不能判拘役。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由于累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通常不会判处较轻的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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