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接到与案件有关的报案、控告或举报后,对于案件本身属于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重大嫌疑者,在侦查过程中采用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临时性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刑事拘留的时间通常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一到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最多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后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时,应向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具备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等条件。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三、刑事拘留后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后逮捕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要求有证据能证实犯罪行为已发生、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该行为。其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即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较为严重,需承担较重的刑罚。其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只有同时符合这些条件,公安机关才可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影响较大,因此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时限一般为3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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